新修訂的《重組審核規則》,新設簡易審核程序,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發股類重組,大幅簡化審核流程,縮短審核時限,提高重組效率。相較于征求意見稿,放寬了 " 小額快速 " 審核程序、簡易審核程序的適用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選擇適用效率更高的審核程序。
具體來看,原辦法里的 " 監事 " 相關內容全部被刪,減少層級,提高決策效率,但監督責任沒減,獨立董事的職責更重了。重組股份支付方式的改革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允許分期支付股份,注冊有效期延長至 48 個月。這一變化使得上市公司在購買資產時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而是可以在 4 年內分期發行。
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分期發行方式對于現金流緊張但希望擴張的公司尤其有利,因為它類似于 " 首付 + 按揭 " 的模式。然而,如果市場在后續發行時暴跌,股價低于發行價,交易對方可能會退出交易。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在重組報告書中明確 " 違約兜底措施 ",并且中介機構需要全程監督。
此外,新規還縮短了私募基金投資的鎖定期,持有資產滿 48 個月的私募基金在普通重組中的鎖定期從 12 個月縮短至 6 個月,重組上市的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從 24 個月縮短至 12 個月。這一變化鼓勵了長期投資,減少了資金鎖定時間,可能會吸引更多 " 耐心資本 " 進入 A 股市場。
對于重組審核程序,新規實施了簡易審核程序,符合條件的重組不需要經過交易所并購重組委審議,直接走簡易程序,證監會在 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注冊,速度遠遠快于原來的 15 天。
這一改革旨在加快重組審核速度,特別是對于不涉及控制權變更、資產清晰的交易。政策的調整還體現在對重組財務狀況的要求上,不再要求重組必須 " 有利于改善財務狀況 ",而是改為 " 不會導致重大不利變化 "。這為科技類、創新類重組開了綠燈,比如某上市公司收購未盈利的尖端科技企業,即使短期內財報 " 不好看 ",也可以用新技術進行行業占位。
最后,新規還大幅縮短了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時部分股東的鎖定期,僅 6 個月,鼓勵 " 強強聯合 "。同時,持續督導期從 " 資產交付 " 開始算,不再等股份發完,要求中介必須盯著資產落地后的實際效果,這有助于提高散戶的知情權。
在上述人士看來,《規則》中放出了不少 " 盤活資本市場 " 的狠招,利好微盤股、利好 " 垃圾股 " 炒作、利好殼資源。
可以見到,監管層正在通過流程優化提升資本市場配置效率。天使投資人、資深人工智能專家郭濤表示,一方面,新設簡易審核機制將顯著縮短審核周期,降低企業時間成本,有助于激活并購重組市場活力,加速資源整合與產業升級。另一方面,擴容 " 小額快速 " 適用范圍,體現了監管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傾斜,契合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導向。
" 但需關注效率提升與風險防控的平衡,后續需觀察配套監管措施是否同步完善,避免審核簡化衍生監管套利空間。" 郭濤補充道。
在當前經濟環境下,企業通過重組實現資源整合、轉型升級的需求日益迫切。業內人士進一步分析:簡化審核流程,能夠幫助企業更快地完成重組,降低交易成本,增強市場活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從市場生態角度看,新規則的實施有望提升市場整體效率,增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通過優化審核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市場資源配置將更加高效,有助于提升資本市場的整體競爭力。(本文首發于鈦媒體APP,作者|孫騁,編輯|劉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