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新聞,英國即將通過安樂死。本來想寫微頭條,但是字數太多了,一千多字,所以改為短文。比較尷尬,微頭條太長,文章又太短,大家湊合著看吧,我覺得把事說清楚了。
其實不是很多人擔心的 " 被安樂 "。也就是有了這個法律,有些富人需要器官,就可以逼著別人安樂死,然后要他們的器官。
其實想想就知道,如果真可以這么肆無忌憚,有沒有安樂死都能讓你把器官交出來,沒必要這么折騰,你們想想是不是?
其實參考下東南亞和南美很多地方就知道了,那邊法律是很松懈的,黑社會猖獗,他們是沒有安樂死的,但是富人們照樣可以弄到器官。
那真正阻礙在哪呢?
其實就是 " 生命權 " 到底可不可以放棄,還擔心一些人迫于家庭的壓力而選擇安樂死。
所以類似瑞士,還有馬上要立法通過的英國,都是 " 協助安樂死 ",有嚴格的流程。
比如多次獨立醫學評估(確認絕癥、無法忍受痛苦、決策能力)、心理評估(排除抑郁等精神疾病影響判斷)、多次申請與冷靜期(確保決定是長期、穩定、自愿的)、必須由申請人自己執行(服藥或開啟輸液開關)。如果你自己反悔了,不想死了,可以隨時叫停。
對于美國這種宗教國家,又多了一層。
在美國富裕的加州等地,老百姓信教比例低,普遍傾向于覺得得了絕癥,安樂死挺好。但是在落后保守州,天主教 / 福音派影響大的地區,他們對安樂死的強烈反對,宗教信仰(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主權在神) 是非常核心的原因。而且那邊已經宗教入腦了,覺得一個女孩收到那種侵犯,懷上了犯罪分子的孩子,也不能墮胎,原因跟不能安樂死是一樣的。
這是除了倫理困境外,阻礙立法的重要力量。
但我是相信未來各國都會通過這個法案。
一方面絕大部分人并不信教,沒有宗教負擔。但是卻越來越多地目睹絕癥階段那種痛不欲生的感覺,這種痛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另一個原因更是決定性的,單純就是全球老齡化,各國醫保都扛不住,都得怎么省錢怎么來,沒啥事比現實更硬。
不過肯定有限制,比如 " 只限絕癥病人 ",需要醫院開具證明,證明你確實沒救了,持續下去只有痛苦。
這也是為啥去年那個得了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妹子去瑞士安樂死爭議極大,其實我也不支持她那樣做,因為系統性紅斑狼瘡這個病,真不算絕癥,而且并不是那種預期壽命沒多久的,這些年已經控制的很好了。
這也是這些年大家擔心的一個問題,擔心 " 滑坡效應 ",也就是一開始是給那些已經絕癥,堅持下去只有痛苦的人安樂。后來慢慢滑坡成不想活了就去安樂,那就脫離了初衷。因為有些人現在不想活了,又沒絕癥,說不定過兩年就好了呢。
這也是為啥我支持那種 " 醫生確認存活時間只有幾個月的人 " 才能安樂。
那這次為啥英國人想通了呢?
主要是英國醫保沒錢了。
大家都知道,人在生命盡頭那段時間,往往又痛苦又費錢,英國醫療系統 NHS 是免費的,但這些年一直入不敷出。
如果給那些絕癥人群大量使用 ICU,使勁挽救,明顯是空耗資源,關鍵是對于很多八九十歲的人來說,你花幾百萬把他壽命延續兩三年,又有什么意義?有那資源,不如多給年輕人和小孩分配一些。
于是干脆通過了這個爭議性的法律。一方面給絕癥病人減輕點痛苦,另一方面給國家也減輕下負擔。
而且可以確定的是,英國也必然是像瑞士那樣極其嚴格限制的模式(成年人、絕癥、明確自愿、自己執行等)。
我知道有些人會說,并不是所有人到了最后階段都不怕死,有些人就是想活著。
這個跟 " 安樂死 " 并不矛盾啊,有些人看透了,覺得承受這種痛苦沒意義,選擇安樂。另一群怕死的,可以選擇堅持下去,一直跟病痛抗爭到底,并不沖突啊。
事實上美國那邊有一群醫生,他們年齡大了(這個前提一定要注意),在自己胸口紋上了 "DNR",就是 " 不用搶救 " 的意思。
作為醫生,他們很清楚那種把身體劃開在縫上,全身插滿管,最后把生命延長幾個月,其實都沒意義。不如提前做好準備,寫好遺囑,跟孩子們說清楚,然后情緒穩定地迎接那一天的到來。
我跟很多國內醫生們都聊過這個話題,他們普遍也是這么認為的,現代醫療體系治病不治命。
這也正是我支持嚴格限制下的安樂死的原因之一。當確診為絕癥,且繼續治療只會帶來無意義的痛苦和巨大的資源消耗時,允許個體選擇有尊嚴地結束生命,不僅是減輕痛苦,也意味著社會資源能更合理地用于提升健康人群的生活質量和醫療保障。畢竟,人應該在健康時享受生活、投資健康,而不是把財富和精力都消耗在注定失敗的、痛苦的臨終掙扎上。
來源:九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