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齊齊哈爾 " 魅力克山 "6 月 6 日發布《對王某某拒服兵役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的情況通報》:
應征青年王某某,男,2004 年 4 月 25 日出生,中專學歷,克山縣河北鄉人。該青年于 2025 年 1 月通過全國征兵網自愿報名參軍,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后,3 月上旬被批準至武警某部隊服現役。王某某入伍后服役態度不端正,對部隊工作生活極不適應,多次提交離隊申請,新訓大隊對其多次進行思想教育,其不為所動,拒服兵役態度堅決。經武警支隊新訓干部骨干、縣征兵辦工作人員和該新兵家長、親屬多次對其談心教育,仍拒不悔改,拒絕履行兵役義務。4 月 30 日,王某某被所在部隊作除名處理。
為堅決維護依法服兵役嚴肅性,切實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黑龍江省拒服兵役查驗懲戒辦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將王某某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由縣公安局在省級人口信息系統記事欄中注明 " 拒服兵役 ",并對其實施聯合懲戒,具體處罰如下:
一、自通報下達之日起,取消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并按照 2025 年克山縣家庭優待金(27625 元)兩倍處以一次性罰款 55250 元上繳縣財政。如拒不繳納罰款,則依法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自通報下達之日起,不得入黨,不得參加勞動模范、道德模范、時代楷模、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章、優秀團員等社會各類榮譽評選,已經獲得的相應榮譽予以撤銷,由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團縣委等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三、自通報下達之日起,不得申請政府財政性支持措施和優惠政策,由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及事先受理、認定政府財政性支持措施和優惠政策申請的縣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四、自通報下達之日起,不得招錄為軍隊文職人員及其他崗位工作人員,由縣人武部實施。
五、自通報下達之日起,不得參與軍隊任何項目招標、投標和建設、服務等事項,由縣人武部實施。
六、自通報下達之日起,在辦理個人信貸、融資、信用卡等金融服務時,將失信記錄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從嚴審批,由縣財政局負責通報各金融機構實施。
七、自通報下達之日起,在律師、教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保險師、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新聞工作者等資格認證和就業安置中,依法依規予以限制,由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共同實施。
八、自通報下達之日起,2 年內不得升學、復學,由縣教育局實施。
九、自通報下達之日起,不得招錄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實施。
十、自通報下達之日起,2 年內不得辦理任何出國(境)證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國(境),已經辦理的出國(境)證件,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注銷,由縣公安局實施。
十一、依法依規將其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政府媒體平臺向社會通報。
參軍入伍,絕非兒戲!
拒服兵役,后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