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保代吳杏輝事涉國宏工具 IPO 項目。
國元證券:保代馬志濤、徐明事涉安芯電子 IPO 項目。
財信證券:保代蔣序全事涉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項目。蔣序全所涉項目在東吳證券任職期間,目前蔣序全已不是保代,資格轉為一般證券業務。
廣發證券:保代李佳佳事涉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項目。李佳佳所涉項目同樣在東吳證券任職期間,其與蔣序全是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簽字保代。目前她也已不是保代,資格轉為一般證券業務。
東吳證券:保代王新、張琦事涉國美通訊非公開項目。
中金公司:保代趙善軍事涉上海思爾芯 IPO 項目。目前趙善軍也已不是保代,資格轉為一般證券業務。
另有 7 位保代均是首批 D 類保代,分別是劉能清(中信建投證券)、邱榮輝(中信建投證券)、王鑫(廣發證券)、楊磊杰(中金公司)、張旭東(開源證券)、鄭克國(中天證券)、何寬華(廣發證券全資另類投資子廣發乾和投資)。
根據最新名單,若按照所涉案件情況,中信建投證券、東吳證券、中金公司、國元證券保代上榜居多,IPO 和非公開發行項目是名單中保代受罰的主要來源。
8 名保代來自 6 家券商
投行是資本市場的 " 看門人 ",保代是 " 守門員 " 的一線人員,在近幾年監管加大力度督促投行回歸本源,推動保代更加勤勉盡責下,迄今有數百位保代受到處罰。記者曾與業界人士有過溝通,業內人士預測,通過罰單的數量以及監管采取的監管措施力度,預計未來暫停業務或受到限制的保代的比例將持續攀升,目前來看,D 類保代名單更新就體現了這個趨勢。
從新增 D 名單的出發點來看,旨在促進保代更加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邊界和執業風險,更加盡職盡責地開展工作,有助于加快保代的優勝劣汰,強化自律約束,提升行業整體的執業質量。
新增的 8 名保代來自 6 家券商,涉及項目包括國宏工具 IPO、安芯電子 IPO、上海思爾芯 IPO、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項目以及國美通訊非公開項目等五個,這些項目均為轟動一時的案件,具有典型性。
東吳證券事涉兩筆項目。
一是關于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張琦、王新為簽字保代。東吳證券為國美通訊 2020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承銷服務。
經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為國美通訊 2020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走訪流于形式。
證監會認為,東吳證券在為國美通訊 2020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審慎核查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的情形。對于東吳證券上述違法行為,張琦、王新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關于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 2014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蔣序全、李佳佳為簽字保代。
經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 2014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采購事項審慎核查。蔣序全、李佳佳為簽字保代。(含持續督導期)。
基于上述兩件案件,證監會曾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東吳證券及 4 名保代合計被罰超 1500 萬元。
關于國宏工具 IPO 項目,由于 IPO 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公司被上交所通報批評,對簽字保代吳杏輝予以 6 個月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安芯電子 IPO 項目方面,由于安芯電子 IPO" 帶病撤退 ",國元證券曾在今年 3 月被通報批評。其中,負責安芯電子上市的兩名保薦代表人馬志濤、徐明被上交所予以 6 個月內不接受保薦代表人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上交所認為,保薦人國元證券在為發行人發行上市申請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出具的核查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在該所多次要求其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的情況下,仍未能對發行人研發人員認定、研發費用歸集、收入確認準確性等多方面存在的異常情況予以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先后出具的多份核查報告中發表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意見,違規事實清楚,情節嚴重。馬志濤、徐明作為保薦代表人對此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上海思爾芯 IPO 項目方面,中金公司在為思爾芯科創板 IPO 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趙善軍為簽字保代。
一系列資格罰之下,這無疑對券商保代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需要持續加強合規意識、優化風控機制等,更加重視聲譽帶來的 " 重量 "。
對于上述處罰,所涉投行券商基本有所表態,稱切實以案為鑒,強化全面整改,堅持以投資者為本,不斷強化執業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 " 入口 " 關,夯實 " 看門人 " 責任,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D 類名單動態更新,強化自律約束
投行業務一直是監管重點。近年來,監管部門持續壓嚴壓實中介機構 " 看門人 " 責任,不僅僅對相關機構和個人實行 " 雙罰 ",還多次采取 " 資格罰 ",D 類名單就體現了這個部分。目前看,投行業務的競爭不僅是承銷能力的比拼,更是合規內控水平的較量,這個趨勢很鮮明。
保薦代表人 D 類名單自發布以來就備受業界關注,這主要在于聲譽約束帶來的影響。2024 年 9 月 20 日,中證協發布《關于修訂的決定》,完善保薦代表人負面評價公示機制,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其中對 A 類名單進一步完善,增加撤否信息;并在 A、B、C 三類名單基礎上新增一項 D 類(暫停業務類)名單,旨在進一步壓實
投行 " 看門人 " 責任,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
財聯社記者也曾在《D 類保代暫停業務!監管深度強化保代分類,進一步完善負面評價公示機制》《狠招!16 位 D 類保代被監管 " 暫停營業 ",涉及項目都曾轟動一時,還有保代或將涉及》兩篇報道中,對于 D 類名單的產生、更新以及可能帶來的影響有過全面報道。
D 類展示的是資格罰,采取動態更新機制,非固定名單,資格罰畢就會離開榜單,主要與保代被具體采取的監管措施以及其期限掛鉤有關。目前來看,相較于首批 D 類名單,汪家勝、楊麗君、李紀元、趙宏志、賈文靜、李春、肖晉、許戈文、朱保力等 9 位保代已經不在名單內。
中證協此前稱,協會將不斷強化證券公司的合規風控意識,提升券商及其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服務能力,更好發揮資本市場 " 看門人 " 作用,服務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一組數據顯示,今年迄今為止,已有超過 30 家券商因投行業務違規而受到處罰。根據監管機構的處罰原因分析,這些違規行為涵蓋了投行業務的多個關鍵環節,包括但不限于盡職調查、質量控制內核、項目收費以及持續督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