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7 日,金融監管總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列表,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銀理財)因非標債權投資管理不到位,理財產品投資集中度、流動性不符合監管要求,信息登記管理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總局罰款 1290 萬元。
同日,中銀理財官方回應,公司高度重視監管意見、立查立改,相關處罰問題已嚴格按照監管要求于 2024 年 6 月全部整改完畢。
知名經濟學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廣大理財產品購買者而言,非標債權投資需要謹慎,要穿透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了解理財產品的運營者到底買了哪些資產,然后基于這些資產的風險作出投資決策。
系 2023 年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
6 月 27 日,中銀理財官方回應稱,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對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 2023 年理財業務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罰款人民幣 1290 萬元。
回應提到,目前,公司理財產品運作有序、業績穩健。下一步,公司將堅持舉一反三,持續強化業務合規管理,增強風險管控能力,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對于理財產品投資集中度、流動性等要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提出,商業銀行應當加強理財產品開展同業融資的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風險管理,做好期限管理和集中度管控,按照穿透原則對交易對手實施盡職調查和準入管理,設置適當的交易限額并根據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記者注意到,2025 年 5 月,金融監管總局就《銀行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指出,資產管理業務的本質是 " 受人之托、代人理財 "。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資產管理機構履行信義義務的必然要求。當前,資產管理信托產品、理財產品、保險資管產品均無專門的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現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標準不完全一致等問題,亟需構建適合三類資產管理產品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統一監管規則,強化信息披露行為監管。
專家:投資非標債權需穿透底層資產
根據中銀理財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報告,2024 年末公司總資產 193.6 億元,營業收入 29.58 億元,凈利潤 19.63 億元。
報告提到,公司已建立組織架構健全、職責邊界清晰的風險治理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和審計部門在風險管理中的職責分工,建立了多層次、相互銜接、有效制衡的運行機制。建立覆蓋業務全流程的風險管理機制和三道防線管控體系,構建起具有資管行業特色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其中,流動性風險方面,公司建立了較為全面的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專業審慎、勤勉盡責地管理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確保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穩健、凈值計價公允,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公司持續開展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評估與監測,依照法律法規及理財產品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項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進行評估和預警。
中銀理財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注冊資本 100 億元。經營范圍包括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等。
盤和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廣大理財產品購買者而言,非標債權投資需要謹慎,要穿透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了解理財產品的運營者到底買了哪些資產,然后基于這些資產的風險作出投資決策,對于不安全的非標債權,要遵循不熟悉不參與的大原則,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規避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